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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礼品”变卖品,当街欺诈“买者”变公安,请君入瓮

■生活与法
1998-08-1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7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,在离新街口不远的地方一辆红色的捷达车“嘎”的一声停在路边。别住了一个骑车人。

道过歉后,开车人张口说要问路,然而,却径直走到车尾,打开了后备箱。“您瞧大哥,是这么回事。”开车人把骑车人引到了车后。骑车人往后备箱里一看,只见里面有两只落地音箱、一台SONY牌VCD和一台功放。开车人指着车里的东西对骑车人说:“您瞧,我们单位领导派我和同事一起到北京给他的一个老领导送点礼品,我们在西单商场买了一些食品和这套‘家庭影院’给老领导送去,可人家只收了食品,这套‘家庭影院’是死活不要,您瞧,我们大老远从天津来,带回去也没法交待,您要是愿意,给1600就拿走。”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西单商场的发票递到骑车人眼前,骑车人见发票上写明的“家庭影院”音箱、VCD、功放的总价为4000元。

“再便宜点吧”骑车人说着把发票拿了过来。

“行啊您呐,就给1500块钱吧。”开车人显得很爽快。

“你给我送到单位吧,离这不远。”骑车人说完骑上了车,在前面走着,红捷达缓缓地跟在后面。

十几分钟后,骑车人在一个院门口停了下来,对车里的开车人说:“你等会儿,我打个电话,让同事下来帮我搬一下。”说完便走进传达室打电话。不一会儿,来了三四个人。与骑车人一起把家庭影院抬上了楼。开车人抬眼看了看办公室上的牌子——市公安局办公室”。“啊!?”

案子很快移交给了西城工商局。在工商局的一间办公室里,开车人沮丧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。

原来,这个开车人叫刘晓平,是天津人,这套“家庭影院”是他和朋友马献文从天津蓟县邦均镇一带,以800多元的价格购进的,想进京以高价卖出,但多日未能出手。经人指点和自己的发挥,两人便想出了变商品为礼品的主意,并打算长干。为能装得更具真实性,和进销货方便,两人从北京金泰租赁公司以每月5200元的租金租了一辆红色捷达轿车,并交了10000元的押金。同时也为他们自己的商品找到了合法的“身份证”——高额发票。本想以此再加上自己的如簧巧舌,大赚一票,谁知一下就撞到了“枪口”上。蒋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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